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工作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传染病流行病学 |
黄爱龙 |
1 |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生物统计方向的药物经济学 |
邱景富/赵勤俭 |
1 |
中外双导师专项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患者报告结局(PRO)的临床应用方法学 |
石丘玲 |
2 |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脂代谢与肿瘤病因及流行病学 |
练雪梅 |
1 |
|
10040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基因-环境交互作用对疾病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
周莉 |
1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环境因素与生殖损害机制研究 |
何俊琳 |
1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疾病动物模型构建及环境污染物与人体健康效应研究 |
裴得胜 |
1 |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环境污染物损伤效应的表观机制及防治研究 |
韩飞 |
1 |
|
1004Z1 |
卫生检验学 |
肠道微生物的分子作用机制与干预研究 |
邱景富 |
1 |
|
1004Z1 |
卫生检验学 |
影响女性生殖相关疾病发病的环境与基因因素 |
丁裕斌 |
1 |
|
1004Z2 |
卫生事业管理 |
公共卫生政策国际比较研究 |
邱景富 |
1 |
|
二、“申请-考核”要求和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2.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原百分制合格证无效,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
(2)新托福(IBT)成绩≥80分(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3)雅思(IELTS)成绩≥6.0(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5)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6)新GRE≥305分(2018年1月1日及以后)。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重医研招网,网址:https://yjszs.cqmu.edu.cn/)《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5月7日17:00前按以下两种途径提交报名材料(两种途径缺一不可):
(1)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
(2)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名材料以“申请专业代码+申请专业名称+申请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的文件压缩包提交至学院邮箱ggxy@cqmu.edu.cn。
3.需上传的报名材料
具体内容请务必参见重医研招网《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265.htm)。
4.审核排序要求: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或科研实践能力。申请—审核排序相关要求如下:
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20.1.1-2023.5.4)的研究成果,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计分。学院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计分进行排序。
四、考核安排
时间节点 |
项目 |
备注 |
5月5日9:00—5月7日17:00 |
网上报名、 提交材料。 |
考生按《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报名操作http://yjszs.cqmu.edu.cn/(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缴纳考核费用,在学院指定邮箱提交材料ggxy@cqmu.edu.cn |
5月8日-5月9日 |
公布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
考生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公共卫生学院官网公示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
5月11日 |
现场考核 |
上午9:00开始,地点:重庆市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东南门进校,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12会议室 |
5月12日 |
拟录取 |
公共卫生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考生提交拟录取确认书 |
五、考核形式及内容
1.“三随机”:考生考核序号由当天考核前抽取数字号码生成,考生通过多套题号随机抽取考核试题,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提前随机确定。
2.考核形式、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本人前期科研基础,读博阶段科研设想(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六、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区,听从候考工作人员安排。
(2)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不得有异常违规行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与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否则按作弊处理,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七、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核成绩相同,按学术水平得分高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候选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265.htm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签名后在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ggxy@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其他
1.新生入校后,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入校时交各院系。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9月1日前转到学校。我校只接受由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邮政EMS邮寄的档案,任何其他方式邮寄(如:快递公司邮寄、普通邮寄、挂号信邮寄等等)一律不予接受,并不予查询、查找,造成遗失、下落不明等不良后果,一律由寄件人或考生负责。
档案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另行通知。
重要提醒: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咨询电话:陈老师,023-68485778;
邮箱:ggxy@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一、排序标准
对申请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4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进行量化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和考核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若总分出现相同时,再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排序:
1.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2.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3.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4.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核心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5.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扩展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6.依次按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的等级和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7.若按上述顺序排序仍然相同的,则相同者全部入围。
二、评分标准
(一)科研论著
表1论著评分标准
期刊类别 |
评分标准 |
主要通讯作者、独立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 |
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 |
SCI |
IF×5×100% |
IF×5×50% |
CSCD期刊(核心) |
5 |
/ |
CSCD期刊(扩展) |
2 |
/ |
(二)获权专利
表2专利评分标准
类型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国家发明专利 |
10 |
5 (导师第一) |
2 (导师第一)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3 (导师第一) |
1 (导师第一) |
(三)学科竞赛获奖
表3学科竞赛获奖评分标准
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级别 |
评分/项 |
备注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 |
1.获奖者须排名第一位。 2.金奖对应一等奖,银奖对应二等奖,铜奖对应三等奖;一等奖以上按一等奖标准计分。 |
二等奖 |
7 |
三等奖 |
5 |
省部级 |
一等奖 |
7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2 |
注:同一项目以最高奖励评分,不重复累计。
(四)主持科研项目
表4科研项目评分标准
科研项目等级 |
评分/项 |
国家级科研项目 |
30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10 |
厅局级科研项目 |
3 |
(五)科研成果奖
表5科技成果获奖评分标准
奖励等级 |
评分/项 |
说明 |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
100 |
按获奖者第1、2、3、4、5名次分别按照100%、50%、40%、30%、20%评分。 |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
60 |
国家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
40 |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
32 |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厅局级一等奖 |
24 |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
16 |
厅局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
12 |
注:不同成果可累计评分,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评分,不重复累计。
三、评分说明
1.论著只统计以主要通讯作者(指并列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独立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身份发表的科研论文。
所有论著均须正式发表,以见刊或在线发表(有DOI号)为准。
论文影响因子IF均按论文发表当年的数据核算,个别期刊在当年份无影响因子时按上一年的数据核算。
综述、letter、case report等不计分。发表论文当年的期刊为中科院预警期刊的不计分。
2.获权专利以批文授权时间为准,评分统计排名前三位。若排名不是第一位,排名第一位的须为申请人硕士阶段研究生导师。
3.学科竞赛国家级指由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主办、影响大的赛事;省部级指由省教育厅主办的赛事。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赛事。
4.科研项目仅限主持人身份且有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
纵向科研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协、中华医学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相应的厅局级单位设定的常规科研项目。
5.科技成果获奖只统计排序前五位,没有明确获奖等级的不予量化评分(如优秀奖、进步奖等)。全军医疗卫生成果按省部级成果标准评分。
6.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学术成果产出一律不予量化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