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为培育研究生拔尖人才,鼓励研究生攀登科学高峰,向高水平科研成果发起冲击,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重医大发〔2020〕165号),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实施办法》,学校自2017年起建立并实施了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制度,采取“导师和学生联合申请,学院推荐,学校选拔立项,导师、院系、学校共同培育”的方式进行管理。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已获得本项目资助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立项工作组织
(一)项目申报人及导师
1. 提交以下材料至院系:
(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含拟开展的科研课题研究计划,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
(2)研究生导师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影响因子大于3.0分的SCI论著全文纸质版1份(限3篇代表性论著,附论文收录证明)。
(3)研究生如已发表SCI论著,须提供论著全文纸质版1份(附论文收录证明)。
2. 提前准备立项评审汇报PPT:
准备8分钟汇报PPT。汇报提纲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指标体系》(附件2)的四部分内容(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条件保障)进行准备。
三、材料报送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3月15日之前提交到东教812室研究生管理科助理高申处,附件1和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04347056@qq.com。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指标体系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管理科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