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川渝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双城办﹝2020﹞5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两省市共同实施的,单方面实施的项目暂不申报。
(二)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有关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川渝两地各级各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的项目进行筛选;重点围绕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项目(2021-2023年)、市级重大项目进行筛选申报。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对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示范作用。
(四)申报的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和加快前期工作三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请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12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反馈至我局合作处,纸质件签字盖章后邮寄至我局。
联系人:刘莉
电 话:023-67513098
邮箱:cqskjjhzc@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606室
附件:2021年川渝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