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2019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319号)和《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将开展2019级研究生中期检查及实验记录检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10日~4月25日
二、考核对象
2019级所有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附2019级统招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名单,详情见附件1:公管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及实验记录成绩和附件2:公管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及实验记录成绩。在职申请学位人员须经导师同意,并由导师向分组组长报备名单。
三、分组安排
中期检查由学院分组组织专家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分组安排详见附件3:公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分组安排,博士研究生分组安排将另行通知。(各组中期检查如需学院会议室请提前与刘明老师预订)
四、考核内容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
2.现场课题进展汇报,硕士生5~8分钟、博士生8~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10分钟
3.科研记录本
4.研究生培养手册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
2.现场课题进展汇报,硕士生5~8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10分钟
3.科研记录本
4.研究生培养手册
五、检查评分
由各组秘书按专家和学生人数打印出考核评分表(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附件4 1-1、附件5 2-1)
(1)专家组对研究生课题进展汇报进行现场评分。
(2)专家组对研究生实验记录进行现场评分。
六、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
(1)请导师督促201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迎接检查。
(2)导师或指导教师应参加研究生的中期检查报告会。
(3)完成检查后,请各组秘书将中期检查和实验记录成绩表、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附件4 1-4、附件5 2-4)电子版,以及中期考核评分表(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纸质版(专家签字),于4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管理科助理高申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04347056@qq.com。
研究生管理科
2021年3月10日